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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山校区体育馆管理规定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辽宁大学体育馆主要用于学校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等,课余时间对外开放。

    一、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开放期间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,禁止从事影响教学、训练、竞赛的一切活动。午间在体育馆内活动的教职工请于体育教学开始前十分钟离开场地。

二、场馆开放期间,活动人员须提前在“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”公众号上预约,预约成功方可入场。场地预约成功后,严禁转租转借。请遵守活动时间,按规定时间到场、离场。

三、到体育馆活动时须另带一双不掉色软底干净运动鞋在入口处更换,严禁穿高跟鞋、钉鞋等进入场地。

四、场馆内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品;禁止携带宠物、食品、有色饮料;禁止在馆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打架斗殴。

五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以防丢失。

六、自觉爱护场馆内设备、设施,体育器械须由教师或专业人员操作;不得将设备、器材带出场馆外或改为他用;借用器材须提前向场馆中心申请,经批准后使用并按时归还;人为原因造成馆内物品损坏、丢失照价赔偿。

七、任何单位、部门、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利用场馆举办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,不得私自带人带团到场馆举行活动。

八、未经学校允许,禁止在场馆张贴广告、条幅等。

九、学校其他部门因教学、训练、竞赛、活动使用场馆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场馆中心办公室,经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场地。

十、做好场地、器材的日常保养维护,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,确保场地、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可用状态。

 

 

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
2022年9月1日

 

中国 沈阳 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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