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篮球场使用须知

一、辽宁大学篮球馆主要供教学、训练、竞赛使用,其余时间对外开放。对外开放时间到馆内活动可以提前打电话预约,预约电话62602813。超过预约时间15分钟未到场地活动,预约自动取消。

二、自觉爱护馆内设施,室内设备、机械需由教师或专门人员操作。因人为原因造成馆内物品损坏的,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罚。

三、进入场地活动必须另外携带一双不掉色软底运动鞋,在入口处更换后方可入场。严禁穿皮鞋、高跟鞋、钉鞋等户外鞋进入场地。入馆前请在门口处清洁鞋上赃物,保持场馆环境卫生。

四、在馆内活动时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以防丢失。馆内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品;禁止携带食品、有色饮料入内。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,故意损坏者按照规定处理。雨雪天气请将雨具放到指定位置,由场馆服务人员统一保管。

五、馆内禁止吸烟、禁止随地吐痰;不得在地板、墙壁上刻画;注意言谈举止、文明礼让,禁止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。闲杂人员不得入内。

六、严格遵守规定的运动时间,按时离场。运动结束后,应主动归还借用的器材,不得将馆内设备、器具搬出馆外或改为他用。如损坏设备设施、器材依照有关规定赔偿。

七、学校教学、训练、竞赛使用场馆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场馆中心办公室,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场地;租用篮球馆须提前一周向场馆中心办公室申请,在不影响教学和训练的前提下,交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租用用场地;借用篮球馆比赛或训练,须提前一周向学校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
八、以上注意事项及未尽事宜,由场馆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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