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场馆介绍 | 组织机构 | 崇山校区体育馆 | 蒲河校区体育馆 | 蒲河校区游泳馆 | 崇山校区体育场 | 蒲河校区体育场 
 

崇山校区

 

蒲河校区

当前位置: 首页>>正文
   
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议标公告
2020-09-02 15:44  

 

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
议标公告

 

 

一、项目名称:辽宁大学游泳馆公众责任险及雇主险项目

二、项目地点:辽宁大学蒲河校区

三、项目内容:

㈠、公众责任险

1、被保险人范围

游泳池馆内活动的泳客,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伤亡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:

 溺水、摔伤、划伤等意外事故;

 消毒剂泄漏;

 因接触游泳池水而导致罹患法定传染性疾病;

 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;

⑸火灾、雷击、爆炸。

2、保险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

3、免赔额:免赔额500元

4、赔付金额:

   保险期内累计赔付限额200万元,每次伤亡事故责任赔付限额160万元,每人每次伤亡事故责任赔付限额80万元;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付限额5万元,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付限额1万元。

5、医疗费用具体项目

 挂号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检查费、医药费;

 住院期间的床位费、陪护费、伙食费、取暖费、空调费;

 就(转)诊交通费、急救车费

㈡、雇主险

1、被保险人范围:游泳馆内五名工作人员(签订合同时提供具体人员信息)

2、保险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

3、免赔额:200元

4、赔付金额

   每人死亡伤残事故责任赔付限额60万元,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付限额6万元。

5、医疗费用具体项目

 挂号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检查费、医药费;

 住院期间的床位费、陪护费、伙食费、取暖费、空调费;

 就(转)诊交通费、急救车费;

⑷安装假肢、假牙、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。

四、资质要求

1、议标单位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。

2、议标单位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放的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内容应包括此险种。

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冻结、接管、破产状态,公司体制稳定。

五、议标时间安排及议标要求

1、取标书时间及地点

时间:2020年9月8日9:00~10:00

地点:辽宁大学崇山校区(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);

2、议标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11日10:00前将议标文件密封送达辽宁大学崇山校区(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),逾期按弃权处理。

3、议标单位需将以下资料密封送达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人证明书原件,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,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,清单式报价(即议标文件)要求必须密封。议标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议标要求的按废标处理。无论是否中标,议标文件一律不退还。

议标联系人:王实   联系电话:13332493169

 

 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
2020年9月2日

 

关闭窗口

中国 沈阳 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地址: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(蒲河校区) 邮编:110136
咨询电话:024-62602816  ICP备案号:
辽ICP备 0500136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