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山校区篮球场管理规定
一、篮球场地主要用于本校师生教学、训练、竞赛等,课余时间开放。
二、体育教学时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地,禁止影响教学的一切活动。
三、开放期间,活动人员须提前在“辽宁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”公众号上预约,预约成功方可入场。场地预约成功后,严禁转租转借。请遵守活动时间,按规定时间到场、离场。
四、入场活动请穿着不掉色软底运动鞋,严禁穿高跟鞋、钉鞋等进入场地;入场前请在门口处清洁鞋底脏物、泥沙;避免锋利物品刮划场地表面。
五、禁止携带易爆、易燃、腐蚀性物品、宠物进入场地。
六、保持场地环境卫生,严禁在场内吸烟、吐痰、饮用含糖饮料、嚼口香糖、吃带皮核的食物等。
七、在场地活动须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安全使用运动器材,禁止做危险动作。
八、爱护场地内一切公共设施,禁止拉拽篮筐、篮网等破坏体育设施的行为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如有借用器材,请在运动结束后主动归还。
九、保管好个人物品以防丢失。
十、严禁机动车、自行车、儿童车等一切车辆进入场地。来篮球场活动人员的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区域内,禁止乱停乱放。
十一、未经学校允许,严禁在围栏上悬挂广告、条幅等。
十二、学校其他部门因教学、训练、竞赛、活动使用场地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场馆中心办公室,经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十三、雨、雪天气应关闭场地并及时清理场地积水,避免因积水长时间浸泡造成场地损坏;定期检查场地破损情况,如发现基础沉降或刮划导致的碎裂、脱皮等情况,应及时修补;场地表面耐磨涂层、标线会因使用年限及频率导致磨损,如发现可见弹性层时,应及时联系专业工程公司维修。
十四、做好场地、器材的日常保养维护,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,确保场地、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可用状态。
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中心
2022年9月1日